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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通知

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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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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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 武汉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08-3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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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奖励性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2017年工作方案》,现就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奖励性补助项目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范围及名额
  2017年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目标完成的县(市、区)中,完成率排名前70%的县区科技局推荐奖励性补助项目(国家级高新区除外),其中:完成项目数1—9项的县(市、区)科技局可推荐1项;完成10—19项的县(市、区)科技局可推荐2项;完成20项(含20项)以上的县(市、区)科技局可推荐3项。(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项目来源
  由县(市、区)科技局从2017年审核认定通过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择优筛选。
 三、项目推荐流程
  (一)网上推荐
  1.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中“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奖励性补助项目”栏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市、州、县以及对口联系处室推荐意见栏暂时不用盖章;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各市(州、林区)科技局登录省科技厅“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本地申报项目的网上推荐。
  (二)纸质推荐
  1.申报单位将加盖好公章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县(市、区)科技局。
  2.县(市、区)科技局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州、林区)科技局汇总把关。由市(州、林区)科技局出具推荐函(附奖励性补助项目汇总清单),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工作对口联系处室。
  (三)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7:00。
  四、有关要求
  1.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成果转化效果好,带动影响面广,对提质增效作用明显,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标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推荐,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在推荐文件中对每个推荐项目说明推荐理由。
  2.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工作对口联系处室于2018年1月19日前完成项目真实性核查,并将拟支持项目清单报成果处汇总。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名称应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企业一致。
  4.奖励性补助项目主要用于推动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的实施,调动省内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支持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移转化。申报的项目应为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项目资金用于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及扩大应用,严格按照财政科技资金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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