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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学技术政策解读

武汉市科学技术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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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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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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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8-08-2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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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武汉市科学技术政策解读
(二)高校类
(1)依托的学科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者特色学科,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固定研发人员30人以上(不包含在读学生),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20人以上。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与依托学科相关)不低于10项,或近三年接受企业委托的研发项目(与依托学科相关)入账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向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与依托学科相关)不少于3项。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与依托学科相关)不少于6项。
6、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程序是怎样? 答:(1)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
(2)依托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4)市科技局组织现场考察;
(5)局长办公会审定;
(6)公示;
(7)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7、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和管理;
(2)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聘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配备优秀的管理团队;
(3)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经费使用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4)提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所必要的经费支持、条件保障和政策保障。
8、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1)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开发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对有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行业、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2)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研究开发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通过成果辐射和扩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新产品开发,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4)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参与引进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提高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水平。
(5)培养行业、领域的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
9、对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开放共享有哪些要求?
答: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应对外开放共享。应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外公布研究成果或科技数据,实行开放共享。
10、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效期几年?
答:有效期3年(自下达认定批文之日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市科技局。
11、市科技局如何开展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 答:(1)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
(2)三年有效期到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先进行绩效自评,并向市科技局提交绩效评价申请。
(3)负责组织专家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的绩效评价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提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对外公布。
12、新认定和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享受什么政策?
答:对新认定和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按后补助方式给予经费资助。
13、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加绩效评价获得不同等次享受什么政策?
答: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和合格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科技局发文并授牌。绩效评价等次为不合格以及未提出延期申请且不参加绩效评价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自动失效,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14、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效期内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什么优惠?
答: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效期内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绩效评价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
15、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认定、绩效评价等环节有造假行为,如何处理?
答: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认定、绩效评价等环节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中心资格,已获得认定、绩效评价经费资助的,追回补贴经费,其依托单位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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