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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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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8-11-2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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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2018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在首批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基础上,省经信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并结合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方案》,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具有“双创”功能的大型制造企业,为制造业提供“双创”服务的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较强。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遴选内容明确的方向与要求,省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与国家一致,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见附件1)。

(三)申报主体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四)申报主体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申报工作程序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认真组织、统筹谋划,推荐3-5个平台(企业)(武汉市可适当增加)。

(二)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2018年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当地经信委,报送书面申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

(三)请各地经信委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材料以及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至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材料报至hbjxwxxhc@163.com。

(四)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湖北省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评价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公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等工信部授予的试点示范和湖北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申报主体优先。对于获得认定的平台(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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